本报讯(记者 李建民 通讯员 康留国)昨日,市文明委、市创建指挥部在周王城广场联合举行2008年版《洛阳市市民文明公约》和《洛阳市市民守则》颁布仪式。
这次颁发的《洛阳市市民文明公约》、《洛阳市市民守则》,是在1997年版的基础上修订的。此前,有关部门共在全国范围内征集合理化建议上万条,经过多层次的研讨与论证,最终形成定稿。
在颁布仪式上,“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优秀出租车司机任耀光宣读了发给全体市民的倡议书。来自社会各界的上千名代表举起右手进行宣誓。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创建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王全乐在颁布仪式上强调,新修订的《洛阳市市民文明公约》、《洛阳市市民守则》,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指导思想,简明扼要,内涵丰富,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实践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文明重在实践,重在行动。新修订的《市民文明公约》、《市民守则》颁布后,全市上下要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结合各自的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并努力实践。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使市民行为规范人人皆知、家喻户晓,构筑单位、家庭和社会的立体实践网络,引导广大市民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把培养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作为践行《市民文明公约》和《市民守则》的一项基础性、治本性工作,使广大市民在创建文明城市的实践中感受文明、体验文明、享受文明,形成讲文明光荣、不讲文明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仪式结束后,王全乐等和在场的上千名市民纷纷在写有“争创文明城市 争当文明市民”字样的红条幅上进行承诺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