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各部门要立即建立危险建筑物险情紧急报告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及时进行消除;对暂时消除不了的,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市委、市政府将及时制订方案、采取措施,予以整改。要健全完善部门领导责任制度,建立部门负责人上岗责任书体系,今后,各部门负责人在上岗前,都要签订包括危险建筑物险情发现、报告责任书在内的一系列上岗责任书。
就如何进一步做好我市的防震减灾工作,会议强调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意见:
一要全面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和建筑物除险加固工作。要采取建筑物产权单位负责和分级负责的办法,分门别类进行抗震等级鉴定和安全隐患排查,做好各单位建筑物的除险加固;对中小学校、医院等公益性场所建筑物安全隐患的排查和建筑物加固,要采取单位筹资与财政补贴相结合的办法予以解决。今年年底前,各单位要对各自责任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完成抗震设防标准鉴定工作。市有关部门在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要重点抓好显性隐患的排查、消除和学校、医院、桥梁等重点建筑物的安全隐患排查和除险加固工作。对一时难以消除的安全隐患,必须建立严格的临时性管制措施。
二要切实加强新建、在建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凡新建和在建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达到抗震设防标准。市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未按抗震设防标准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的工程,一律不得开工建设,确保新建、在建工程的抗震能力达到洛阳设防标准。
三要认真开展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安全质量大检查。市建委要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搞好此次安全质量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质量问题的,要限期整改,并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四要建立严格的建筑工程安全、质量责任制。今后,我市所有建筑工程,都要实行工程安全质量责任公示牌和建筑物安全质量责任公示牌制度,并建立工程质量责任永久档案。
五要建立危险建筑物除险加固专项资金。通过多渠道筹措危险建筑物除险加固专项资金,并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支持相关单位对危险建筑物进行安全鉴定和除险加固等。
六要抓好工作落实。有关部门要采取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提高人们的安全意识、防震意识,促进防震减灾各项工作的落实。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