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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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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6 月 14 日 星期    【打印】  
我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 培训实施办法》出台
自谋职业者 可享受免费培训
  本报讯 (记者 孙梅芳 通讯员 秦奋飞)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刚刚出台的《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办法》规定,选择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除领取政府发给的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和享受扶持就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外,还可享受政府提供的一次免费职业培训(或创业培训)和免费技能鉴定。

  《办法》规定,退役士兵参加培训时,市区的原则上安排在市高级技工学校培训,财政部门将按照培训专业的不同给培训机构补贴。培训补贴和技能鉴定补贴标准按再就业人员的补贴标准执行。

  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参加培训时,除执行退役士兵的培训政策外,如参加收费额较高的工种培训时,补贴数额可在原补贴标准基础上另行增加补贴,但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具体按以下原则执行:另行补贴数额=(收费额-补贴标准)×85%。

  凡要求参加培训的退役士兵在退役当年6月底前,向安置地民政部门提出参加培训申请,办理申请培训相关手续。7月份开始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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