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江涛 通讯员 王川一)昨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第95次主任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常振义主持。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洛阳市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条例(草案)》初审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会后,由相关机构根据主任会议意见修改完善后,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审议。会议根据市委常委会意见,对《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草案)》进行了修改,会议决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审议表决。会议还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重点建议和代表不满意建议办理情况的评议办法(草案)》进行了讨论、修改,并通过了该评议办法。
会议研究决定,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于本月20日召开,本次会议建议议程有4项:审议《洛阳市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条例(草案)》,审议《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草案)》,审议《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前将洛阳洁源沼气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农村沼气建设项目贷款本息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审议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柳生、伏秀霞、孙长印、杨玉龙、石海钦、吴喜照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