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在实践中积累了一套识人、用人的经验,归纳起来为“五视”,即:
“居而视其所亲”——注意观察一个人平时跟谁在一起。如与贤人相近,则可重用。相反,若与小人为伍,就要加以当心。
“富而视其所为”——看他如何支配自己的财富。如果只满足私欲,大肆挥霍,贪图享乐,则不可重用。
“达而视其所举”——如已处于显赫之位,需要观察他如何来选拔部属。若任人唯贤,量才录用,自然是襟怀坦白、秉公办事的有为之士。
“窘而视其所为”——对处于困境之人,可以视其操守如何。身处困境,却不做任何苟且之事,这样的人就可以放心地委以重任。
“贫而视其所取”——看一个人在贫困潦倒之时的行为。不取不义之财,甘受清贫,则品行高洁。若见钱眼开,如蝇逐臭,就万不可重用。
综观识人用人之成败得失,往往跳不出“五视”所列。说到底,“视”的是一个人的道德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