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是我们共同的家,我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代表着这座城市的形象,展示着这座城市的文明程度。作为省级文明单位,洛阳师院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前沿阵地,必须走在社会的前列,作出榜样。
多年来,我们始终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学生中广泛开展“做师范人,行文明事”活动,认真学习、模范遵守交通法规,增强社会公德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树立文明交通新风。日常生活中,坚持做到骑文明车,走文明路,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逆向行驶,不翻越交通隔离设施,不酒后驾车,服从交警指挥。积极参与文明交通的监督活动,宣传交通文明知识,纠正不文明交通行为,维护交通秩序,做文明交通的宣传者、倡导者、实践者和守护者,教育和带动家人、朋友遵守交通法规,珍爱生命。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只是一个契机,我们的长期目标是:让一个经济繁荣、政治民主、环境良好、秩序井然的洛阳出现在我们面前。我们要让市民感到做洛阳人很自豪、幸福!
(洛阳师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