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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先后4次组织全市22家看守所、拘留所等监管场所干警和在押人员为灾区人民捐款,累计捐款达20多万元。在押人员李某把家人送来的300元全部捐了出来。他说:“看到那么多民警为救犯人而献身,我很感动。过去我犯了罪,愧对受害人。捐款唤起了我的良知,今后我一定好好做人,多给社会作贡献。” (黎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