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了普及科学的避灾及自救互救常识,确保中小学生汛期和暑假安全,本报今起开设专栏,刊登相关安全常识,引导中小学生安全度夏,敬请关注。
拨打“110”
四类情况报警求助: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情况,需要公安机关紧急救助的;老人、孩子以及智障人员、精神病患者走失,需要公安机关在一定范围内查找的;公众遇到危难,需要立即救助的;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需要公安机关先期紧急处置的。
报警时,一要冷静,二要放缓语速,三要用词简短,四不要先挂断电话。
报警时讲清案发时间、方位及您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如对案发地不熟悉,可提供现场附近具有明显标志的建筑物、大型场所、公交车站等。有案发现场的,要注意保护。
任何有电话的单位、个人及公用电话所有者都应为报警人提供方便。
万一自己遇到歹徒袭击,无法报警时,要及时委托他人帮忙报警。
提示:家长应教育子女如何在紧急情况下向报警中心电话求助,不要随意拨打,以免影响他人使用。
拨打“119”
接通电话后应迅速、冷静地向接话人讲明发生火灾的单位、地点、邻近何处、着火物品、火势大小、是否有人员被困、有无爆炸危险品以及放射性物质等,还要讲清楚报警人的联系方式等。
在报警时应注意倾听接话人的询问,回答要准确、简明。
拨打“120”
如果是意外伤害,要说明伤害性质,如触电、溺水、火灾、中毒等。
尽可能说明您的特殊需要,并了解救护车到达的大致时间,准备接车。
等救护车时不要把病人提前搀扶或抬出来,以免影响救治,应尽量提前出去接救护车。
拨打“122”
遇到交通事故逃逸车辆,应记下肇事车辆的车牌号。如没看清肇事车辆车牌号,应记下肇事车辆的车型、颜色等主要特征。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应同时拨打“120”急救求助电话,同时不要破坏现场和随意移动伤员。(欣闻)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