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广州6月23日电 (记者
赖雨晨)中国人寿保险代理人张元蕾被指借公司之名推出鸿寿保险,以月息3%、年息36%的高利息吸纳民众资金达21147670元。为了如期返还客户每月应得利息,张元蕾拆东墙补西墙,如此维系9年多后,张元蕾资金来源枯竭,停止了返还,随即被以集资诈骗罪提起公诉。23日广州市中院开审此案。
据公诉机关指控,1997年,作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广州区代理人的张元蕾对身边的熟人称,中国人寿推出了鸿寿保险项目,月息3%,年息36%。熟人于是投资了十几万元给张元蕾,张元蕾用其伪造的中国人寿公司的印章和对方签订了保险合约,并写下了收据。投资后的第一个月,该熟人就拿到了几千元利息。至2007年6月案发时,张元蕾共从22名客户处非法集资达2000多万元。
张元蕾在庭审中交代,这笔钱她并没有交给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为了按照约定每月按照3%的利率向客户支付利息,她一方面不断吸纳新的客户获取更多资金,另一方面也用部分资金投资开公司。由于张元蕾承诺的利息高,来找她投资的人越来越多,需要返还的利息也越滚越多,这样滚雪球般经营几年之后,她越来越吃力,到2007年6月时便再也没有足够的资金来源来负担这笔返还金了。
对于公诉方的指控,张元蕾的辩护律师辩称,张元蕾的行为不构成集资诈骗,只能算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首先,张的集资在主观上并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她向客户承诺的高利息返还金也如期如数支付了9年,直到2007年资金链断裂而不得不停止。其次,投资这份保险的大部分人都得到了高回报,而且他们都应该清楚这种方式是违法的,3%的月息比人民银行规定的最高利息还要高,有的人在这9年中获得了高于本金几倍的利息,没有损失,所以这部分人在法律上不能成为受害者。
此案目前仍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