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洛阳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进一步规范装饰装修市场,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从即日起,所有营业执照上含有装饰装修项目,未取得装饰装修资质证的企业,应在2008年12月31日前办理装饰装修资质证(含装饰装修资质未就位和资质过期的企业)。从2009年1月1日起凡没有装饰装修资质证的企业,不得从事装饰装修施工活动。
敬告广大消费者,为保障你在装饰装修中的合法权益,请选择有装饰装修资质证的企业,若发现无证经营企业或在装饰装修施工中危害消费者利益现象,请你及时如实向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投诉。
举报投诉电话: 65920219 63305727
另敬告各装饰装修企业及广大消费者,洛阳市建委装饰办已搬至新地址:洛阳新区政和路26号天元商务大厦(东门)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