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工商银行洛阳分行九都支行、李宏章、洛阳一通商贸有限公司:
洛阳市房产管理局于2008年6月23日作出(洛房政[2008]60号)注销决定,将中国工商银行洛阳分行九都支行所持X105758号,李宏章所持X163849号、X163850号、X163851号,洛阳一通商贸有限公司所持X212734号房屋所有权证予以注销。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洛房政[2008]60号)决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洛阳市房产管理局市场科领取注销决定,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公告期满后60日内, 向河南省建设厅或洛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公告期满后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洛阳市房产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