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市教育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招录市直中小学聘用教师370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和对象
(一)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尚未就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生。
(二)目前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代课且代课时间满1年,现无就业单位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大专以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学工作;
5.具有与申报学科、层次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日语、韩语、数控机电、电子技术4个特殊专业可放宽到招聘后3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
6.报考中学(含职专)教师职位的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7.1980年1月1日至1990年1月1日出生(硕士研究生和目前在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代课且代课时间满1年者,应为1973年1月1日至1990年1月1日出生);
8.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9.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三、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
(一)高中(职专)学校聘用教师职位155名,涉及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日语、韩语、数控(机电)、电子技术17个专业。
(二)初中学校聘用教师职位135名,涉及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13个专业。
(三)小学聘用教师职位80名,涉及语文、数学、英语、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特殊教育8个专业。
四、报名时间:
2008年7月8日至7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30至6:00。
五、报名地点:
洛阳市人才市场大楼一楼大厅(涧西区黄河南路1号)。
六、报名办法:
本次招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报考者本人应持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
3.教师资格证;
4.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
5.代课学校出具的代课证明(代课教师提供)。
尚未取得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可持毕业院校就业指导部门出具的证明其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层次及专业的有效证明。
报考者按照公布的职位和要求到报名点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经市人事局、教育局资格审查后,合格者按规定交纳报名考务费80元和信息采集费15元并进行数码照相。
七、笔试内容、时间
笔试以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知识、心理学知识、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为主要内容,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08年7月20日上午8:30至11:0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79)65166204
(0379)65296820
其他未尽事宜,请登录洛阳政府网(www.ly.gov.cn)、洛阳人才网(www.lyhero.com)、洛阳教育城域网(www.lyenet.org)查询。
200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