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上海7月2日电 (记者
贾远琨)7月2日,东航对云南分公司“3·31”返航事件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在上级有关部门的直接指导下,东航经过对“3·31”返航事件认真调查,本着“实事求是、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的原则,对所认定的11次人为返航的13名飞行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对在返航事件中情节较重的1名机长停飞,给予开除党籍处分;3名飞行教员分别停飞一至两年,给予留党察看处分;对于另外2名飞行教员和2名机长,分别取消教员和机长资格、降为副驾驶,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警告处分;其他5名参与返航情节较轻的飞行人员也已暂停飞行,经教育整顿和严格检查后重新认定从业任职资格。针对此次事件暴露出的管理问题,东航严肃追究了8名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对云南分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和分管副总经理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两名主要领导免去原任职务;对云南分公司飞行部、相关飞行分部5名领导人员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警告处分,其中4人被免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