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规范整顿从6月25日已经开始,到2009年2月份结束。规范整顿共分五个阶段,分别是:一、组织发动,各地建立规范整顿组织机构;二、摸底调查,对所有“免烧砖”厂进行摸底,登记造册;三、限期整改,淘汰不合文件规定的“免烧砖”成型机,所有企业单机生产能力达到3000万块以上,并完善项目手续;四、检查验收阶段,有各地整顿办组织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重点检查产品质量、设备工艺、生产能力是否达标,对验收不合格企业依法作出处理;五、总结阶段,对各地规范整顿工作进行总结,按照目标责任要求进行奖惩。
整顿范围是以胶结材料、砂石、粉煤灰、炉渣等为原料的小型“免烧砖”厂,整顿重点是年单机生产能力2000万标砖以下的企业。
工作目标是所有“免烧砖”企业淘汰移动式砌块成型机、盘转式压砖机、台振4型以下(含4型)砌块成型机,按照标准组织生产,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规定,企业单机年生产能力达到3000万标砖以上,配备电子控制计量配料秤(县乡企业提倡配备养护窑,省辖市企业必须配备养护窑),有满足28天龄期生产要求的产品堆场。
通过综合整治,要使小型“免烧砖”企业改造升级,纳入规范化管理轨道,产品质量明显提高,企业符合产能布局要求,建厂审批手续得到完善,淘汰、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品质量规定的落后企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得到有效制止。
(市墙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