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福州7月10日电 (记者 郑良)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法院近日对一起强迫交易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以强迫交易罪判处一垄断当地大医院危重病人运送业务的犯罪团伙10名成员6个月至1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6年以来,为垄断福州市区部分大医院危重、骨科病人护理和出院时的运送业务,牟取非法利益,林欢、王庆等10人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手段排挤竞争对手,迫使病患家属以高价雇用该团伙的车辆,严重扰乱了医院的工作秩序和病患家属的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2006年6月间,林欢等3人在福州市协和医院、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门口,对经营运送病人出院业务的施某等人威胁、殴打或割破其汽车轮胎,迫使他们退出此项经营活动。
2007年2月,为垄断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护工经营业务,林欢等人冲入医院病房,误将病患母亲当作未经他们同意请来的护工进行殴打,病人遭威胁后被迫提早出院。
2007年3月间,王庆等人指使团伙成员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拦截福州铁路医院、平潭县医院、罗源县医院的救护车,并殴打救护车司机,逼迫病人家属高价租用该犯罪团伙的汽车。
法院经审理认为,林欢、王庆等人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已构成强迫交易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鼓楼区法院法官表示,护理、运送危重病人行业管理无序,犯罪分子以暴力手段恶性竞争、强迫交易,导致严重社会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加强监管,社会人员从事护理、运送危重病人的业务必须经工商登记许可,营运车辆须经运管部门审批,方可经营,并进行有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