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江涛 通讯员 牛灵伟)日前从市法制局了解到,在近日召开的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座谈会上,我市被省政府命名为首批“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据悉,我市是首批获此荣誉的3个省辖市之一。
近年来,我市严格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要求,不断深化法治理念教育,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机制,强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在提高政府执行力、公信力和行政效能方面进行了大胆尝试,取得了明显成效。
2005年,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法治型政府、效能型政府、诚信型政府、廉洁型政府和学习型政府”的目标。2006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先后建立了学习新法和新政策制度,与此同时,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也建立了学法制度,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守法的观念和意识。
在按照国家普法计划定期在行政机关进行法律培训外,我市还在全市推行公务员应知应会知识学习和测试制度,法律法规是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初,县区人大、政协换届干部调整,我市还首次对拟提拔使用的正县级后备干部进行了严格的法律知识考试,并将考试成绩作为干部使用的优先条件。同时,我市还不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对新上岗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培训考试和考核,严格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和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我市目前已形成了全方位、全过程、有重点的监督体系,并严格推行责任追究制度、各部门执法公示制度等,接受全社会监督,确保依法行政工作落到实处。市法制局负责人昨日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照市政府和省法制办的部署和要求,继续创新工作机制,努力使我市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工作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