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办奥运会是我们全民族的一件大事。我是个奥运迷,这次又能成为一名光荣的火炬手,真是开心极了。”谈起奥运圣火传递,作为我市公务员的火炬手代表之一,曾当选“河南省十大检察官”的杨建中显得很兴奋。
现任洛龙区检察院检察长的杨建中,从检20年、担任检察长15年来,忠实践行执法为民理念,切实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2006年4月1日的傍晚,3名学生不慎落入3米多深的洛河中,杨建中正好经过,听到呼救声后毫不犹豫地跳入河中奋力抢救。在将落水学生成功救起后,杨建中悄然离去。
这件事被披露后,杨建中成了新闻人物,多家媒体对他进行了采访,赞扬他舍己救人的壮举,但他却平静地说:“我只是做了我该做的事。”
1995年,36岁的杨建中调到吉利区检察院工作。在他的带领下,吉利区检察院得到全面发展。当凝聚着杨建中和班子成员心血的干警家属楼竣工之时,病魔却向劳累过度的他发起了挑战。
2000年9月,杨建中被查出右肾长了一个恶性肿瘤。面对死亡的威胁,杨建中说,自己一定要争取时间多干工作。在手术台上,他背诵着励志的古诗,使自己平静下来。住院期间,他在病床上不时用电话询问重大案件的进展情况。手术后16天,牵挂院里工作的他就出了院,同事们又在办公楼里听到了他爽朗的笑声。杨建中说:“我要用工作战胜病魔,用工作延续生命。”当年,在他的努力下,吉利区检察院的争创目标顺利实现,并捧回“省级文明单位”、“省级五好检察院”两块匾额。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杨建中用自己的言行诠释着他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踏实的工作为他赢得了“省优秀检察干警”、“市优秀检察长”等诸多荣誉。
怀着对奥运事业的热爱,经过推荐和严格的筛选,杨建中成了我市的一名火炬手。他说:“能成为火炬手参加火炬传递是我今生的幸事,我会用信念去捍卫国家稳定,用奥运精神激励自己认真履行一个检察官的职责,展现公务员的风采。”
本报记者 刘爱国 实习生 常书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