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哪些企业可以享受中部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政策?如何办理?
有八个行业可以享受该政策: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业、冶金业、电力业、采掘业、汽车制造业、农产品加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此外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其购进的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也可以直接抵扣。目前的增值税扩抵政策实行按季退税、年底清算的办法,并按以下顺序办理退税:1.先抵欠税。纳税人凡有2007年7月1日前欠缴增值税的,无论其有无新增增值税额,应首先抵减欠税。2.增量退税。抵减欠税后有余额的,据以计算应退还准予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简称“应退税额”),应退税额不得超过本期新增增值税税额。3.一个年度内,办理时间分别为4月、7月、10月和12月,纳税人12月发生的允许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应当在次年4月办理退税。
新的出口收汇核销单申报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2008年5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将出口企业向税务机关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的申报期限由原来的180天调整为210天。具体的执行方法是:在2008年6月1日前,原180天核销单申报期限已到期的出口货物,仍执行180天的核销期限,原180天核销单申报期限未到期的出口货物,核销单申报期限延长为210天。也就是说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2007年12月3日以后的出口货物,执行210天的核销单申报期限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