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江涛 通讯员 马少龙)细心的市民可能注意到,这几天市区夜里闪烁警灯的警车明显增多。记者昨日从市公安局了解到,从7月25日至8月25日,我市公安部门所有警车夜间在道路上行驶一律要闪警灯。
市公安局有关负责人称,此举是为确保奥运期间我市社会稳定,提高群众见警率,增强群众安全感。根据要求,全市公安机关所有警车19时后在道路上行驶一律闪警灯(非执行特殊性紧急任务不得鸣警报);遇到群众报警求助时必须立即停车,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要帮助移送有关职能部门或拨打110,待正常交接后方可离开;对于不停车造成后果的,追究警车驾驶人、车辆所属单位领导的责任。
市公安局将组织有关部门对这项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察,如有违反,将按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