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利华 实习生 赵傲雪)我市文化惠民工程将再添新亮点。昨日从市文化局获悉,今后我市将每年向每个市直演艺团体购买“百场”以上演出服务,由其深入城乡和驻洛部队,进行非营利性的文艺演出。
市文化局有关人士介绍,按照该办法,洛阳豫剧院一团、洛阳豫剧院二团、市曲剧团和洛阳歌舞剧院等市直艺术表演团体将深入我市八县一市六区和驻军,每个演艺团体每年提供100场非营利性演出服务,全年共计400场,由市财政对演出服务实行定向补贴。
据了解,日前,洛阳豫剧院一团已率先在涧西区和洛宁县开展政府购买演出服务6场,其他市直演艺团体也在积极筹备参与此项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