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豫发[2002]9号),提高全社会的国防意识,检验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的战备性能和音响效果,根据河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和要求,经洛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定于2008年9月20日(全民国防教育日)10时至10时40分,在我市各县(市)区进行人民防空警报试鸣,届时洛阳电视台、洛阳广播电台将同步播放防空警报信号。望全市居民不要恐慌,正常进行生活、生产和工作。
洛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