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建设高素质的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干部队伍,按照市委要求,栾川县将面向全市公开选拔5名乡镇党委副书记兼综治工作中心专职副主任。
一、报名资格及条件: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3.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以上(含学士)学位;4.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2005年10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且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等次;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身份或在县乡机关工作的财政全供行政编制人员和财政全供事业编制人员身份;6.中共正式党员;7.身体健康。
二、公选程序:1.宣传发动;2.报名与资格审查;3.笔试;4.面试;5.体检;6.考察;7.任用。
三、任用与管理:选拔的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由县委统一分配到各乡镇任职,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内按公选职位要求在任职乡镇分配工作。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查胜任职务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能胜任的退回原单位安排工作。
四、报名时有关注意事项: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1.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第一学历、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参加、调动工作的分配文件(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身份的,须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所在单位要签署“与原件一致”的意见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印章);4.栾川县外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县(市)区组织人事、编制部门出具的当前编制情况、财政供给情况证明(需注明当前所使用的编制性质和财政供给形式,并加盖印章);5.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的中共正式党员证明材料(须注明入党时间、转为中共正式党员时间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印章);6.所在单位出具的2005、2006、2007年度考核等次证明(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7.栾川县外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所在县(市)区纪检、计生、综治、信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有关部门印章);8.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均A4版一式三份。报考详情及登记表样表可登录栾川县公众信息网www.luanchuan.cn浏览、下载或在栾川县委组织部领取。
报名地点为栾川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报名时间为10月1日至10月2日,过期不予办理。
未尽事宜,由栾川县公开选拔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66822561、66812380、66831020。
栾川县公开选拔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