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松战)去年7月,市国资委与一拖集团等8户市出资企业负责人首次签订业绩考核责任书,标志着我市国有企业监管体制进入一个新阶段。昨日记者从市国资委获悉,去年被纳入考核的8户企业负责人的“考试成绩”已经揭晓,其中一家企业被评为最末级别——E级。
市国资委统计评价和业绩考核科负责人介绍,去年,我市出台的《洛阳市出资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成为国资监管部门对市出资企业考核和监督的参考依据。根据《办法》,纳入业绩考核的企业负责人将实行年薪制,年薪和业绩考核挂钩;对完成经营目标、业绩优秀的企业负责人,市政府将给予相应的报酬和奖励;完不成任务的降低收入;连续完不成或者经考核确定不能胜任工作的调离工作岗位。
市国资委按照2007年经营情况,对8户考核企业进行考核:一拖集团、洛阳水务集团、二运公司、市建投公司被评定为B级(A级为最高级),热力公司、洛阳汽车运输公司为C级,白马集团为D级,煤电集团为E级。根据考核结果,2007年企业负责人年薪已经兑付。
为避免企业经营者的短期行为,市国资委还规定:企业应将绩效薪金的40%向国资委缴纳,作为延期支付部分,在下一考核年度视其目标完成情况兑付。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市国资委细化完善了考核体系,今年计划全面实施市出资企业经营目标责任制。目前,市国资委已与新增的人造板厂、国泽源工贸公司、一运集团、公交集团和矿业集团签订了业绩考核责任书,加上尚未签订责任书的粮食系统企业,今年市国资委计划在21家企业推行业绩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