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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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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
认真办理群众反映有理事项
认真查找问题
及时消除隐患
我市采取三大举措
扩大本地奶制品销售
开展应急教育 提高安全意识
我市叫停完达山刺五加注射液
接纳1名未成年人罚款5000元
千名农民工免费体检
遍布“电子眼”
歹徒无处藏
村民人均年收入6000多元
洛阳日报社读者健身基地挂牌
改革水利管理体制
推行管养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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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10 月 11 日 星期    【打印】  
改革水利管理体制
推行管养分离
我市召开专门会议要求
12月10日前完成改革任务
  本报讯 (记者 郝敏)“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我们保证12月10日前完成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任务!”在昨日下午召开的全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各县(市)区负责人纷纷表态。

  为解决水利工程运行中长期存在的诸多体制上的问题,近年来,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先后出台文件,要求加紧完成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任务,初步建立起“权责明晰化、管理规范化、投入多元化、经营市场化、服务多元化”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水利部要求,2008年底必须完成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我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安排意见为:2008年10月25日编制部门要批复市、县(市)两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编定岗意见,各级财政要核定“两费”(水利工程管理人员基本支出经费和工程维修养护经费);2008年11月底,市、县(市)两级水利工程管理部门“两费”要落实到位;2008年12月10日完成全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任务。

  市委常委、副市长高凌芝在会上指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是各级骨干工程,关键是核定编制、落实“两费”。要合理安置分流人员,推行管养分离,形成建管并重、管养并举的良性运行机制和建管模式。

  市长助理李雪峰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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