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郝敏)“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我们保证12月10日前完成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任务!”在昨日下午召开的全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上,各县(市)区负责人纷纷表态。
为解决水利工程运行中长期存在的诸多体制上的问题,近年来,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先后出台文件,要求加紧完成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任务,初步建立起“权责明晰化、管理规范化、投入多元化、经营市场化、服务多元化”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水利部要求,2008年底必须完成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我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安排意见为:2008年10月25日编制部门要批复市、县(市)两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编定岗意见,各级财政要核定“两费”(水利工程管理人员基本支出经费和工程维修养护经费);2008年11月底,市、县(市)两级水利工程管理部门“两费”要落实到位;2008年12月10日完成全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任务。
市委常委、副市长高凌芝在会上指出,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是各级骨干工程,关键是核定编制、落实“两费”。要合理安置分流人员,推行管养分离,形成建管并重、管养并举的良性运行机制和建管模式。
市长助理李雪峰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