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胡越)昨日,市委副书记、市长郭洪昌主持召开市政府2008年第37次常务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吴中阳,洛阳军分区司令员宋中贵,市长助理张政、李良龙,市长助理、市政府秘书长白志刚等参加会议。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8年9月18日公布实施。会议学习了《条例》的主要内容。会议提出,要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增进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理解;做好对《条例》的学习培训工作,一方面加强对用人单位的培训,增强守法意识,一方面加强对劳动者的培训,增强自觉维权意识;完善配套政策法规,结合洛阳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加强指导管理,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受理劳动者的举报,依法查处违犯《劳动合同法》的行为;积极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会议学习了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冬季供热采暖工作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主要内容,对我市今冬供热采暖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指出,冬季供热采暖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要高度重视冬季供热采暖工作,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把保证冬季供热采暖作为关心群众生活、保证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确保今年冬季正常供热采暖。会议强调,要切实加强工作部署,采取综合措施保障冬季供热采暖。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做好协调配合工作,多管齐下,形成合力。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供热企业的煤炭供应工作;供热企业要强化管理,努力降低经营成本,不断提高供热质量和服务水平。会议还确定成立洛阳市冬季供热采暖工作领导小组。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