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0月15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1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支持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会议指出,青海、四川、云南、甘肃四省藏区是藏族与其他民族共同聚居的民族自治地方,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等江河的发源地及水源涵养区,是我国重要的高原生态屏障。为加快这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国务院有关部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订了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
会议强调,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从青海等省藏区实际出发,以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为重点,以改善民生为核心,把生态建设、改善民生、发展经济与维护稳定更紧密地结合起来。争取到2012年,使这些地区生态环境局部有明显改善,城乡居民收入接近或达到西部地区平均水平,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强,重点产业和特色经济初具规模;到2020年,生态环境总体改善,城乡居民收入接近全国平均水平,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特色优势产业形成规模,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目标。为此,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是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切实改善农牧区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牧民收入。三是大力发展社会事业,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四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区域发展支撑能力。五是促进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