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赵志伟)10月20日,国家商务部正式对外公布了彩色电视机、电冰箱、手机、电冰柜、洗衣机等“家电下乡”推广产品项目招标公告,以此为标志,我市“家电下乡”工作结束了试点阶段,进入为期4年的推广期,与此同时,广大农民朋友期待已久的洗衣机也被纳入“下乡”家电范围。
据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从去年年底开始,财政部、商务部在山东、河南、四川3省开展了财政补贴家电下乡产品的试点工作。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国家重新研究制订了《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
按照新《方案》,原来的试点省市进入工作推广阶段,同时,将这项真正给农民送实惠的工程推广范围扩大到了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河南省的“家电下乡”推广期将延长至2011年11月底。
洗衣机新纳入“下乡”家电行列,农民朋友们最关心的是如何购机和怎样补贴,对此,市商务局有关人士的答复是:农民购买财政补贴“家电下乡”产品,国家财政比照出口退税率,直接补贴农民消费者,其中,洗衣机按产品销售价格的13%给予补贴。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