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江涛 通讯员 张建洛)昨日,我市在伊川县召开全市法院民事调解工作会议,要求全市法院系统认真学习和积极借鉴伊川经验,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标本兼治、案结事了”的原则,不断推进调解工作深入开展。
据介绍,伊川县法院把调解贯穿于诉讼案件全过程。对简单的民事纠纷如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简单的债务纠纷、轻微的赔偿案件、交通事故等,均由立案法官向当事人讲清诉前调解的好处、诉前调解的程序,说服当事人自行到乡、村两级民调委员会或有关行政机关先行调解。对调解达成协议的,当事人要求法院确认,由立案法官审查立案后交相关业务法庭予以确认。对民调委调解不成的案件,由法院根据有关要求立案。人民调解与诉讼程序衔接配合工作启动后,今年前9个月,伊川县法院向乡村两级民调组织委托调解案件150件,有效分流了案件,缓解了诉讼压力。
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称,伊川县法院通过构建部门联动大调解机制,整合了审判机关、行政机关、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力量,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的优势,有效降低了化解纠纷的司法成本。
与会代表还先后到伊川县高山乡、彭婆镇、城关镇等地了解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丛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姚继周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