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润峰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平等街3幢1-202、1-302、1-402和1-502号共4套房产,房产证号:X317029、X317030、X317033、X317035,经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4洛执字266号)将和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4洛执字第266-3号)已执行给寇世西所有。现依据“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168号令)第41条之规定,将洛阳润峰房屋开发有限公司所持X317029、X317030、X317033、X317035号共4个房屋所有权证公告作废。
洛阳市房产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