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本报报道,我市不少小区的健身器材,都是“带病上岗”。而那些置身于小区之外公共场所的健身器材,人为损毁得更为严重。
健身器材、无人值守电话亭等暴露于公共空间又无专人看护的公共设施最容易“受伤害”。少数市民认为这些设施是公物,由着性子折腾而不加爱惜,更有少数人把公共设施视作宣泄情绪的对象。久而久之,公共设施不是“夭折”就是“四肢不全”。
公共设施是人们参与社会生活、共享城市建设成果的基本载体。每个公民都是公共设施的拥有者和受益者。这些“伤痕累累”的公共设施,犹如“城市伤口”,在一定意义上折射出个别市民文明程度和公德意识的欠缺。我们在呼吁有关部门建立有效管护机制的同时,每一位市民也该行动起来,关爱城市设施,让城市“伤口”少些、更少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