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赵志伟)昨日从市商务局获悉,为做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统一部署,我市将对纳入财政补贴范围的“下乡”家电产品实行最高限价。
昨日记者在偃师市了解到,自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实施以来,该市已经完成家电销售9000多台。其中电冰箱5325台,彩电3531台。完成销售额1366.6万元,发放政府补贴金162.2万元。销售额、补贴资金均居洛阳市第一名。市商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为更好地把这项惠民政策推广好,我市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决定对“下乡”家电产品实行最高限价,以切合农村消费特点,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据了解,彩色电视机、电冰箱(含电冰柜)、手机、洗衣机4类产品,最高限价分别为2000元、2500元、1000元和2000元。
市商务局有关人士还强调,下乡家电销售企业一旦中标,要在各销售网点明显位置悬挂统一的家电下乡指定店标志,张贴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示和农民购买须知,要为农民提供送货上门、安装调试、使用辅导、上门维修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