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干部队伍,按照中共洛阳市委要求,偃师市将面向洛阳市公开选拔6名乡镇党委副书记兼综治工作中心专职副主任,现公告如下:
一、报名资格及条件
1.参加公开选拔的对象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洛阳市公务员身份(参照公务员)或在县乡机关工作的财政全供行政编制人员和财政全供事业编制人员身份,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以上(含学士)学位;
4.中共正式党员;
5.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且近3年(2005年~2007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二、公选程序
选拔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任前公示、组织任命等。
三、待遇和管理
对公开选拔任用的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公开选拔的乡镇党委副书记兼综治工作中心专职副主任人员列入所在单位正科级后备干部管理。
对经过考察符合任用条件但未能任用的偃师市人员,纳入后备干部队伍进行培养。
四、报名时间和办法
欲获取报名详情及报名登记表样表者可登录偃师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shi.gov.cn浏览、下载或到中共偃师市委组织部领取。
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11月4日下午5:30。
报名地点:中共偃师市委组织部干部科(3楼) 联系电话:67712436
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公开选拔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由偃师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偃师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