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亚武 通讯员 樊祥胜)市民族宗教局昨日透露,在全省开展的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省辖市、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村(社区)为内容的民族“四争创”活动中,我市荣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省辖市”第一名。
我市属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有45个少数民族近8万人。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民族工作,认真落实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确保我市民族领域大局稳定,民族经济快速发展。
在此次评比中,我市嵩县和瀍河回族区还荣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县(市、区)”称号,栾川县合峪镇、涧西区珠江路办事处等7个乡(镇、办事处)荣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乡(镇、办事处)”称号,洛宁县长水乡长水村等5个村(社区)获得“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村(社区)”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