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西安10月31日专电 (记者 杨一苗)记者从陕西省西安市民政局了解到,从今年起,西安市将拿出300多万元,对社会福利机构就服务设施、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比后予以奖励,并对新建养老机构进行补贴。
据了解,西安市规定,所有新建养老机构均可获得补贴:对新建的社会福利机构,城六区范围内每张床位给予一次性补贴3000元,城六区范围外每张床位给予一次性补贴2000元,在建成运营一年后分三年拨付。所需补贴资金由福利彩票公益金承担60%,西安市财政承担40%。
针对目前已运营的社会力量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无论是国有、公办民营、民营和民办公助哪一种模式,都将统一实行奖励制度。每年年底将由西安市民政局组织对社会福利机构的服务设施、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进行综合评比,设定三个奖励档次,即以实际接收一人住满一个月为一人次计算,按人次每月分别奖励50元、40元、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