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物价部门将依据牡丹观赏园的规模、知名度、投入成本、花情花期、整体服务内容、服务功能、服务质量等,核定不同时段、不同档次的门票价格,做到质价相符,比价合理。
联票应供游客自愿选择
牡丹观赏园门票原则上实行一票制。对在园内举办的各类临时性展览、表演等活动,原则上实行免费。对确有一定观赏价值、面向游客自愿选择、投入成本在10万元以上的临时展览项目,可向市物价部门申报临时展览门票价格。经批准设立联票的,其价格应低于普通门票和临展门票价格之和。联票和普通门票价格应明码标示,分别出售,供游客自愿选择,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搭售,欺诈顾客。
在牡丹花会期间,各观赏园与其他常年开放景区(点)为方便游客自愿实行联票的,应在每年2月15日前向市价格主管部门申报,经批准后双方应明码标示联票、普通门票价格,由游客自愿选择。
牡丹观赏园的缆车、观光车、游船、停车看管等服务价格,经价格主管部门核准后,应单独明码标价,供游客自愿选择,不得强制与门票捆绑销售。
条件成熟情况下可扩大优惠范围
意见规定,各牡丹观赏园要严格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旅游景区门票优惠政策的规定,对1.4米以下儿童实行免票;对离休人员、革命伤残军人、革命现役军人、70岁以上老寿星、残疾人凭证件实行免票;对本市学校组织九年义务教育学生集体游览的,应提前与观赏园联系,经同意后按照安排时间,凭市教育主管部门加盖印章的学校介绍信实行免票;对高中以上学生(含大学生、研究生)及60岁以上老人凭证件实行半票。
在此基础上,鼓励各牡丹观赏园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扩大对本市居民的优惠范围。
价格诚信档案接受社会监督
据了解,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将建立各牡丹观赏园价格诚信档案,对有违价行为的园区列入黑名单。牡丹观赏园当年第一次被查证违价事实属实,责令退还多收部分并依法进行处理;第二次将视情节降低当年花会门票价格15%至30%;3次以上(含3次)违反价格管理政策,除以上各项处罚外,下年度将直接调低门票价格。
各牡丹观赏园还要健全明码标价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照价格部门的规定在售票处显著位置公示门票的种类、价格、优惠范围、投诉举报电话等;对实行联票的观赏园,要标明本园门票价格、联票景点门票价格和联票价格,并注明由游客自愿选择;对实行花情花期与门票价格联动的,必须及时更换明码标价牌,杜绝各类宰客现象,并自觉接受游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规范牡丹花会团队优惠价格
为规范洛阳牡丹花会期间的团队门票价格行为,维护牡丹花会团队接待价格秩序,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牡丹观赏园花会宣传促销时间提前的实际情况,经审价委员会研究同意,决定第27届洛阳牡丹花会各牡丹观赏园团队价格依次为:国家牡丹园30元/人次;中国国花园(国花园管理处)30元/人次;王城公园30元/人次;神州牡丹园30元/人次;国际牡丹园25元/人次;洛阳国花园25元/人次;洛阳牡丹园25元/人次;隋唐城遗址植物园20元/人次;郁金香花园20元/人次; 牡丹公园10元/人次;西苑公园8元/人次。
各牡丹观赏园在实行联动价格期间的团队价格,盛花期执行上述团队价格,早开期和败落期按照《洛阳市牡丹观赏园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