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 李迎博) 为了加强牡丹花会期间牡丹观赏园的门票价格管理,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和牡丹花会声誉,昨日,我市出台了《洛阳市牡丹观赏园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本意见适用于牡丹花会期间洛阳市行政区域内牡丹观赏园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含缆车、环保电瓶车、观光车、导游讲解费、停车场收费等)的管理。意见自即日起开始试行。
基准价格与弹性价格相结合的定价方法
该意见明确规定,牡丹观赏园门票实行基准价格和弹性价格相结合的定价方法。基准价格为花卉盛开期的价格;弹性价格为基准价与早开期、败落期花情联动的门票价格(含零售门票价格和团队门票打折价格)。早开期、盛开期、败落期依当年花会前气候情况和专家学者的意见确定。
将基准价格降低15%至25%,即为弹性价格中的零售门票价格,而盛花期按基准价格执行。
例如今年第26届牡丹花会确定中国国花园门票为每人次45元,如果明年还以此为该园的基准价格,弹性价格按降低20%计算,那么在早开期或者败落期,中国国花园的门票价格则为每人次36元。
牡丹观赏园应严格执行基准价格和按花情花期核定的弹性价格,一律不得随意提高门票价格和降低对团队门票的优惠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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