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同意相互通报涉及两岸贸易的食品安全信息,并就涉及影响两岸民众健康的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及突发事件,进行即时沟通,提供完整信息。
双方同意建立两岸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协处机制,具体措施包括紧急磋商、交换相关信息;暂停生产、输出相关产品;即时下架、召回相关产品;提供实地了解便利;核实发布信息,并相互通报;提供事件原因分析及改善计划;督促责任人妥善处理纠纷,并就确保受害人权益给予积极协助;双方即时相互通报有关责任查处情况。
双方还同意建立两岸业务主管部门专家定期会商及互访制度,就双方食品安全制度规范、检验技术及监管措施进行业务交流及信息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