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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规定:“驻洛的河南科技大学、洛阳师范学院、洛阳理工学院三所高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40元,省财政补助20元,市财政补助10元,个人缴纳20元。在校贫困大学生免缴参保费用,由财政全额负担。大学生医疗待遇包括:基本医疗保险(重病大病住院医疗、普通门诊、特殊疾病门诊)、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和大学生人身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累计10万元。”此举措提高了大学生医疗保障能力,受到各高校和大学生的支持和积极参与。
目前,市社会保险中心和中国人寿保险洛阳分公司已建立了大学生登记参保和就医结算的绿色通道,可望本月下旬全面完成三所高校大学生纳入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范围的工作。届时,参保学生将及时享受到医疗保险的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