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郝敏)“如果遭遇家庭暴力,你可以拨打110求助……”11月8日,在周王城广场举行的宣传活动站台上,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对市民宣传相关知识。
新修订的《河南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自11月1日实施。该《办法》特别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妇女提出求助或者知情人员进行举报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出警,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制止。对已经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妇女投诉的,妇女组织和有关国家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当天,市公安、工商、劳动、检察、教育、司法等相关部门分别设置宣传台和宣传板面,对《河南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进行宣传。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玉龙参加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