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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版:综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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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11 月 11 日 星期    【打印】  
药品生产日期何以被刮?
  孙女士的家人患有阑尾炎,在做保守治疗,最近一直在注射盐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9日上午,她在位于纱厂南路的同仁堂药店购买了4盒盐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每盒6.5元,比市中心医院一盒便宜了7元。但细心的孙女士发现,这4盒药外包装盒上的生产日期与有效期竟被刮去。

  “是不是这些药已经过期了?”孙女士十分疑惑。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同仁堂药店,发现针剂柜台里摆放了3盒盐酸左氧氟沙星注射液,其包装盒上喷印的生产日期与有效期均已被刮掉。

  “这些药肯定是真药,绝对没有过期。因为是‘串货’药品,所以才将生产日期、有效期、系列号刮掉售卖。”针剂柜台的销售人员说。

  据了解,因为不同省份的市场情况不同,同一产品在不同地域的价格也有所不同。A省代理商或业务员可能会把货通过各种渠道销到B省,B省代理商或业务员就有可能利用差价从中牟利。商家在销售药品时,会把生产日期、有效期与系列号刮掉,以防厂家追查。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队工作人员顾先生表示,“刮号”是在药品销售环节中,一些商家为了自己的“串货”行为不被厂家发现而采取的特殊手段。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店在药品销售过程中擅自人为模糊药品的生产日期与有效期等行为,不仅违法而且容易误导消费者。一旦发现此类现象,消费者可及时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队投诉。

  记者 戈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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