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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水费,谁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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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11 月 12 日 星期    【打印】  
一段入户水管破裂
白白流掉500吨水
“天价”水费,谁买单?
  4月至6月,用水12吨;7月至9月,用水544吨。一段入户水管突然破裂,白白流掉的水达到500多吨。这上千元损失是否要业主全部自掏腰包?未尽到保养维修义务的是物业公司还是供水部门?

  一张“天价”水费通知单

  这几天,在涧西区周山路上做生意的徐先生急得焦头烂额。

  上月15日,徐先生收到一张“天价”水费通知单。这张记载7月至9月用水量的单子上显示:“水量544吨,水费1713.6元。”与4月至6月总共用水12吨相比,544吨无疑是个天文数字。

  徐先生开的是一家干货店,平时用水极少,为何用水量会陡然增加40多倍?

  看着这张通知单,徐先生猛然想起8月份抄表员来抄表的情景。当时把店后的水表井一打开,大家都吃了一惊:水表井里,邻近几家住户的水表已完全被水淹没。抄表员看到现场情景,马上断定地下水管肯定有一段破裂渗漏很长时间了。

  为了弄清是哪家的水管破裂,物业人员把水表井内几家的水管挨个停用,最后确定出问题的是通向徐先生店铺的一段水管。之后,为了维修这段紧挨着店铺后墙的水管,徐先生花了200元维修费。

  一个月后,抄表员重新登门抄表,徐先生才知道当时的“意外”竟造成上千元的损失。

  谁来为损失买单

  徐先生很委屈。

  他说,去年12月才租赁了这家店面,之后每个月要向物业公司支付120多元的物业管理费,水管突然破裂,应是物业公司没有尽到定期检修水电设施的义务所致。

  物业公司则认为,徐先生家属于自来水直供用户,因此所用管道的检修应归供水部门。

  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涧西营业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我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规定,供水部门只负责对水表井内设施的检修,对井外入户设施发生的故障没有检修义务,因此产生的全部水费也都必须交纳。

  市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说,物业主要提供环境保洁、公共设施维修保养等服务,但分表计量的供水设施属不属于公共设施范畴,还没有明确规定。物业对不对这些供水设施进行维护,需要业主在签订物业合同时与之协商约定。

  经过几次沟通,物业公司负责人近日表示:2006年才铺设的水管出现破裂,是本身存在质量问题,但需要徐先生先把水费交清后,换来发票,才能去找当初的管道施工方赔偿。

  “我把钱交了,还有人会操心这事吗?”徐先生问。             记者 邓超 实习生 白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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