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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版:综合·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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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90后”女孩结伴抢劫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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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11 月 13 日 星期    【打印】  
不知抢劫是犯罪 认为暴力“吃得开”
3名“90后”女孩结伴抢劫获刑
  本报讯 因上网缺钱,3名“90后”女孩结伴对在校学生实施抢劫。日前,高新区法院审结此案,这3名女孩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小赵等3人均不满18岁,在市区打工。今年5月30日,由于上网缺钱,3人预谋后,结伴来到汉屯路一学校附近准备实施抢劫。她们将学生小郭带到校园后墙空地,看周边无人,便对其拳打脚踢,抢走价值720元的手机一部,还有裤子、雨伞、眼镜等物品。这些人将抢劫到的手机以150元的价格卖掉,到网吧玩了一夜。

  因为第一次抢劫比较顺利,两天后,这3人再次来到该学校,以同样手段将学生小陈、小曹拉到学校后墙附近,用言语威胁对方,抢走300元现金,用来上网和买饰品。

  案件审理时,小赵给法官说了自己抢劫的理由:在学校看到一些喜欢“耍狠”的同学“吃得开”,非常羡慕。网上聊天发生冲突,她就叫伙伴给小郭一点“厉害看看”,至于抢走手机和雨伞等物品,自己不知道那是犯罪,实施第二次抢劫,是因为发现这种方式弄钱很“容易”。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赵等3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手段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抢劫罪。由于这3人案发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从轻处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相应罚款。

  (记者 李江涛 通讯员 王晓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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