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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版:国内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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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证试题及答案不外泄?
台湾当局将提高
大陆经贸人士赴台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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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80万考生报考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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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碱水鱿鱼”缘何热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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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道路5年内
不得“开膛破肚”
10月住宿餐饮
零售额同比增长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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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11 月 19 日 星期    【打印】  
河南:
新建道路5年内
不得“开膛破肚”
  新华社郑州11月18日专电 (记者 李丽静)记者从河南省建设厅获悉,11月17日,河南省建设厅出台新规定,要求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验收后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县级以上城市政府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新建、扩建、改建的道路所有弱电管线必须入地,城市低压供电线路应当入地。在城市主、次干道建设和改造时,应根据地下管线的实际需要,预留过路综合管线沟,以尽量减少破路。对交通影响大、涉及范围广、施工期限长的道路挖掘,须编制交通疏导方案,并于工程开工前5日至7日在新闻媒体上刊登有关施工通告后,方可施工。同时,要确保道路修复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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