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志伟 通讯员 郭辉)以前,洛阳企业的产品如果出口到国外,在本地办理完通关单外,还需到青岛或天津等边境口岸再办理一次通关手续。
从今天起,洛阳7家企业的出口产品再走出国门,将彻底省去口岸二次申报的通关环节,改行“直通放行”“绿色通道”。
昨日从洛阳检验检疫局获悉,为了给出口企业扩大产品出口创造更加良好的通关环境,经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考核认定,国家质检总局正式核准对中国一拖集团有限公司、洛阳LYC轴承有限公司、洛阳北方易初摩托车有限公司、洛阳白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洛阳洛嘉海兰德车业有限公司、河柴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和洛阳哈斯曼制冷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的出口工业产品实施直通放行。
据悉,此次河南省共有93家出口企业享受到了这种优惠待遇。
“出口直通放行”是指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出口直通放行范围内的货物,经产地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合格后直接签发通关单,企业可凭通关单在报关地海关直接办理通关手续,无须在口岸二次申报,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不再实施查验的放行方式。
洛阳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实施直通放行是中央应对当前金融危机、促进扩大高附加值产品出口的一项重要措施,其有利于加快出口企业的通关速度,减少通关环节。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对出口直通放行的货物变二次申报为一次申报,对进口集装箱货物实现直通放行,可大大减少企业运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