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住在关林附近的老宋在关圣路上的好邻居超市买了两袋小零食,都是超市包装好的散装食品。老宋买回家拆封时发现标签下面还“藏”着一张旧标签。撕开一看,旧标签上显示保质期为“9月23日至10月23日”,而新标签上标的保质期为“10月23日至12月23日”。按照旧标签算,这两包食品都过期了。
昨日接到老宋的投诉后,我们对该超市进行了暗访。在散装食品区,我们选取几样食品把标签撕下,下面都“藏”着旧标签,其中一袋日本豆旧标签上的保质期为10月8日至11月7日,而另外一袋锅巴旧标签上显示11月2日该产品到期,这与新标签上显示还有将近1年保质期的情况相差甚远。
面对我们的质问,超市工作人员解释,这是用电脑打标签时操作失误。
10余分钟后,接到举报的关林工商分局执法人员赶到现场,对该超市进行了彻底清查,当即将散装食品全部撤下柜并就地封存。
据执法人员介绍,食品是否过期还需要进一步检测验证,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种一袋商品“两张脸”的行为明显对消费者进行欺骗,他们要求超市负责人尽快提供进货的详细台账,责令超市进行整改、规范管理并赔偿消费者损失。
记者 邓超 实习生 白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