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见习记者 李迎博)取消房屋租赁管理费、固定电子警察拍照成本费、医疗机构执业管理费、广告管理费等,停止征收劳动争议仲裁费、劳动合同鉴证费、农机服务费等,降低五年制实验班学费、公证费、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管理费等。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省财政厅《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在全市认真开展了对涉农价格和收费的调查清理工作,并将现行涉农收费和价格政策规定及历年来取消、停征、降低的涉农价格和收费标准及清理情况予以通报。
市价格、财政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历年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澄清了我市涉农价格和收费的底册。这次清理的主要内容:一是现行涉农价格和服务收费,包括农村用水价格、用电价格、殡葬服务收费、有线电视收费、电信收费、医疗服务价格、交通运价、邮政部门收费等。二是现行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教育部门、计划生育部门、民政部门、公安部门、畜牧部门、农机部门、税务部门等。现行价格及收费项目,涉及商品和服务价格114个,行政事业性收费64项132个标准。
市物价部门还集中公布了历年来我市取消、降低的部分收费项目和标准,涉及取消54个部门(系统)的402个项目,停止征收49项,降低标准407项,取消证照审验24种,延长有效期限证照31种(详见洛阳新闻网公告板http://www.lyd.com.cn,洛阳市物价信息网http://www.12358.net.cn),以便广大农民对各种惠农政策做到心中有数。如果发现有乱收费现象,可拨打12358价格投诉热线进行投诉。
据了解,各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在省、市公布清理结果的基础上,已经开始深入清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涉农价格和收费。同时,物价部门还将进一步完善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督促涉农价格和收费执收单位建立公示制度,在收费现场公示涉农价格、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和投诉举报电话,适时公布支农惠农政策,及时更新公示内容,结合开展“价格服务进农户”活动,强化价格和收费动态管理,健全配套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