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张艺谋通过律师发表公开声明,称一本名为《印象中国——张艺谋传》的自传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并称将通过法律手段向作者及出版方讨说法。张艺谋代理律师佟洁2日透露,出版方已与她接触,向张艺谋道歉……
“自传”涉及张导“感情”
据悉,令张艺谋拍案而起的是一本名为《印象中国——张艺谋传》的书。该书有“我的感情已经回不来了”、“好死不如‘赖活着’”、“情断‘外婆桥’”、“章子怡是不是‘小巩俐’”等11个部分,分别讲述张艺谋的成长历程、艺术追求和感情经历等。
书中部分描写涉及了张艺谋的“感情”。据透露,书中有如下描写:在认识巩俐前,张艺谋和肖华已结婚。1987年年末,肖华在给丈夫洗衣服时发现了一封最不愿看到的信,写信人是巩俐,信的第一句话便是:“你走了,把我的心也带走了。”在《红高粱》获奖之后,张艺谋对妻子明确表示:“我的感情已经回不来了,我想和她在一起。”
《声明》要求”还我清白”
张艺谋在通过律师发表的公开声明(以下简称《声明》)中指出:《印象中国——张艺谋传》一书未经张艺谋授权许可便使用其个人肖像、伪造其签名,书中大量内容系作者道听途说、肆意捏造,严重侵犯了张艺谋的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严重损害了张艺谋的名誉;特别是在书的封面上伪造张艺谋的签名,欺骗了广大读者,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声明》还称将采取法律途径解决此事,并要求该书的出版方及经销商立即停止一切侵权行为,包括该书的再版印刷、发行和销售,封存所有已经出版但尚未发出的书册,收回已发出的书册,并对正在销售的书册予以下架、封存,停止一切其他方式包括互联网等对该书的刊登和转载;在全国性媒体上刊登道歉声明,以消除因造假出书给张艺谋造成的名誉损害和不良影响。
出版方已表示道歉
《印象中国——张艺谋传》出版方华夏出版社相关负责媒体宣传人员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坦言该书的出版并未得到张艺谋授权,但认为这并不代表侵权,因为按出版惯例,用不着张艺谋本人同意,也可以出书。北京一位自称了解该事件的内部人士称,不排除是张艺谋的新画面公司借这次事件炒作。
不过,记者2日联系上张艺谋的代理律师佟洁。她透露,华夏出版社这周已派人与她进行了沟通,态度已有所改变,不仅请她代为向张艺谋导演道歉,还表示愿意按照《声明》上提出的要求对此事进行善后,希望能得到圆满的解决。
至于张艺谋会否打消起诉的念头,佟律师表示,将视出版社具体行动情况而定。
(据《新闻午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