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如一夜春风来,“山寨文化”遍地开。从“山寨手机”开始,“山寨机”迅速蹿红,成为家喻户晓的流行词汇。除了形形色色的“山寨机”如“山寨相机”、“山寨笔记本”、“山寨液晶”等“山寨”类消费电子产品,其他各种版本的“山寨文化”,如“山寨《红楼梦》”、“山寨春晚”、“山寨《百家讲坛》”、“山寨明星”等闪亮登场,强势侵入人们生活。
但是行业观察家和文化分析人士认为,“山寨文化”只是一种流行文化,难以成为主流文化,随着人们对“山寨文化”认识的不断深入,“山寨文化”终将走向没落。决定“山寨文化”终将走向式微的是“山寨文化”的两个最大特点:一是模仿,二是恶搞。
“山寨手机”模仿正规手机企业的产品,可以说是产品模仿的集大成者。虽然外观上“山寨手机”偶有创新之处,例如模仿福娃、鸟巢外形的“福娃手机”、“鸟巢手机”等,但归根结底,“山寨手机”缺乏创新,产品同质化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无法满足市场的差异化需求。其他“山寨机”产品虽然出世比“山寨手机”稍晚,但都是拷贝“山寨手机”的生存模式,同样存在模仿求存的致命缺陷。相比较而言,“山寨机”功能多、外观靓、价格低,但如正规品牌被逼无奈,以“‘山寨机’之道还治‘山寨机’之身”,“山寨机”势必无路可走。而“山寨”衍生产品如“山寨春晚”、“山寨《百家讲坛》”等,更是“山寨文化”方面的作秀和模仿,只能供大家娱乐和消遣,难以登上大雅之堂。
“山寨文化”的另一个特点就是“恶搞”。“山寨手机”是恶搞正规品牌手机,其他“山寨机”产品亦然。恶搞是不能被容于阳光下的,因为恶搞无非是一为利,二为名。为名为利本来没有错,但是“山寨”对名利的攫取是通过伤害他人来达到自己的目的。所以为达到目的,“山寨”们可以不择手段,胡作非为,甚至游走在法律边缘。“山寨机”恶搞正规品牌企业,对他们是一种伤害,而且“山寨机”不照章纳税,完全没有生产商品需要履行的最起码的道德责任。“山寨文化”的恶搞或许只能算是一个噱头,虽然能够满足部分观众的一时欢娱,但肯定不会成为经典流传开来、流行下去。因而可以说,随着人们对“山寨”本质认识的深入,“山寨”肯定将走向衰落,目前或许正是“山寨”从极盛走向衰落的关键时期,很多“山寨”企业正经受煎熬或不得不退出,就是这种判断的最好例证。
(据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