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合肥12月10日电 (记者 程士华
葛如江)记者日前从安徽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因在承揽工程、拆迁安置、减免税费等方面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600多万元,安徽省淮南市原市委书记陈世礼8日被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
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陈世礼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其索贿、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认罪态度恶劣。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陈世礼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违法所得。宣判后,陈世礼表示不服一审判决,将会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