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特别是在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中,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单位。为了高质量地推出一批市级文明单位,现将候选单位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各界人士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的有关问题:1.自登出之日起7日内为公示时间,在此期间反映的情况有效。2.参照市级文明单位标准,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向市文明办反映公示单位的有关情况。3.反映的问题要具体、真实、准确。为了便于各界人士反映情况,市文明办设立专门电话(号码:13461066866 63903155)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和收集有关信件。来函请寄:洛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洛阳新区市委宣传部三楼)
洛阳市文明办
2008年12月19日